房贷利率新政实施 绍兴商业房贷基本稳定,未有较大波动
类型:本地新闻 加入时间:2019-10-9 10:39:45 来源:绍兴晚报
今年8月17日,央行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新机制目的是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增强货币政策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且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以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根据央行此前的公告,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如今,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新政已经实施了,绍兴各大银行针对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又有多少变化呢?近日,经多方咨询了解,建设银行(绍兴市分行)、中信银行(绍兴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已开始运行LPR,其中中信银行(绍兴市分行)首套上浮基点54个点,上浮后利率为5.39%;二套上浮75个点,上浮后利率为5.6%。
部分银行的工作人员透露:10月8日之后的新利率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波动,相对于首套,二套房受到的影响更大,但也在可接受范围内。按照2019年9月20日最新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5年期以上的首套房房贷利率就是4.85%,这与之前的基准利率4.90%也基本持平。
新政解读:
1.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解读:个人房贷利率计算方式完全改变,「基准利率」退出历史舞台。你的房贷利率=最新的LPR+基点。
比如最新的LPR是4.85%,而你的贷款合同里约定的加点数值是100(名词解释:1个基点=0.01%),那么你的贷款利率就是4.85%+(100*0.01%)=5.85%。需要注意的是,加点数值是在签合同时就约定的(具体怎么约定后面会讲到),而且在合同期是不变的。
影响:房贷利率更加市场化,商业银行定价权提高了,购房者可以货比三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选择房贷。
2.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解读:以前对你房贷多少的影响是央行加息或者降息,现在的影响是你在签贷款合同时,在合同里约定的重新定价的周期。
比如,如果在合同里约定30年不变,那么你的房贷利率就一直不变,就是你签贷款合同的前一个月的LPR+基点。也有可能跟银行约定一年一变,比如,你8月25日签的贷款合同,约定一年一变,那么你明年(2020年8月26日-2021年8月25日)的房贷利率就是2020年7月20日的LPR+基点(基点是签合同时固定的),以此类推。
3.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解读:以前首套房贷利率有可能在基准利率上下浮,或者打9折之类的,现在不行了,首套房贷利率只能高于最新的LPR,不能低。二套房贷利率不能低于最新的LPR+0.60%,比如按当前LPR4.85%算,二套房贷利率不能低于5.45%(4.8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