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公告
类型: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5-6-29 10:17:29 来源: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
现有陈丽华向我处提出申请, 要求办理坐落于望花东区21幢105室,面积为40.14平方米的产权登记手续。我处拟予办理,特征询异议。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10日内书面告知我处权属登记业务科(地址:渔化桥河沿152号,联系电话:0575-85139221),逾期无异议,将准予对上述房产办理产权登记。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5年6月23日